第七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包括:
1、公司的投资发展战略,主要包括公司未来的投资发展方向、投资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2、及时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给投资者报告和临时报告;
3、公司严格按照投资合伙企业法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定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财务及运营过程中的其他信息;
4、其他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且可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八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股东大会
(1) 公司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股东大会的安排组织工作。
(2) 公司应努力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创造条件,在召开时间和地点等方面充分考虑便于股东参加。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利用互联网络对股东大会进行直播。
(3)为了提高股东大会的透明性,公司可广泛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并对会议情况进行详细报道。
2、网站
(1)公司网站(www.bscapital.cn、www.bsfund.cn)中设立投资者关系专栏,公告公司相关信息,以供投资者查询了解。
(2)公司投资研究部门和投资部门会定期把所研究成果和投资进场情况通过投资者关系专栏传递。
(3)公司可设立公开电子信箱与投资者进行交流。投资者可以通过信箱向公司提出问题。
3、定期召开投资人、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和路演
(1)公司可在定期报告结束后、实施融资计划或其他公司认为必要的时候举行投资人座谈会、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或路演活动。
(2)座谈会、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和路演活动应采取尽量公开的方式进行,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采取网上直播的方式。
(3)公司可事先通过座谈会或电子信箱、电话和信函等方式收集投资者的有关问题,并在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及路演活动上予以答复。
(6)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或路演活动如需公开直播方式,公司可以邀请新闻媒体的记者和投资公会参加,并作出客观报道。
4、一对一沟通
(1)公司可在认为必要的时候,就公司的投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事项与投资者、基金经理、分析师等进行一对一的沟通,介绍公司情况、回答有关问题并听取相关建议。
(2)公司一对一沟通中,应平等对待投资者,为中小投资者参与一对一沟通活动创造机会。
5、现场参观
(1)公司可尽量安排投资者、分析师及基金经理等到公司或募集资金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参观。
(2)公司应合理、妥善地安排参观过程,使参观人员了解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同时应注意避免在参观过程中使参观者有机会得到未公开的重要信息。
(3)公司有必要在事前对相关的接待人员给予有关投资者关系及信息披露方面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6、电话咨询
(1)公司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投资者可利用咨询电话向公司询问、了解其关心的问题。
(2)咨询电话有专人负责,并保证在工作时间电话有专人接听和线路畅通。如遇重大事件或其他必要时候,公司应开通多部电话回答投资者咨询。
(3)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对外公布咨询电话号码。如有变更要尽快在公司网站公布,并及时在正式公告中进行披露。
公司可能采用的其它方式还有:邮寄资料、广告、宣传单或其他宣传材料等。
第九条《中国证券报》和本公司网站(www.bscapital.cn、www.bsfund.cn)是搏实资本官方对外信息披露的指定发布媒体;《搏实资本评论》和《公司金融》是搏实资本专业研究报告、数据、案例的指定发布媒体。
第十条 公司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及时、深入和广泛的沟通,并借助互联网等快捷手段,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